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20号)精神,结合各单招院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四类(农林牧渔、轻工纺织、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等所涉及专业)和对口农林类对口畜牧兽医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方法,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四)做好联防联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经全体单招院校推选,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考试四类(农林牧渔、轻工纺织、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等所涉及专业)和对口农林类、对口畜牧兽医类联考工作由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和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负责组织、协调本考试类的考生报考、缴费、命题、制卷、组考、评卷、成绩登统、成绩报送、成绩公布与复核以及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等考务工作,联考成绩供本大类所有招生院校使用。
(一)成立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四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李存 田东 常俊英 张志华 刘 萍 李淑君
职责:负责考试四类单招各项工作的领导、部署和实施。
农林牧渔、轻工纺织、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所涉及专业(考试四类)单招联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单招联考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与防控组、命题组、考务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与防控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单招联考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单招联考组织与疫情防控协调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的命制。
主要职责:负责报考数据下载、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和报送。
主要职责:负责单招联考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的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已通过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2021年3月11日9时至3月14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
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以下简称“统考考生”),可从统招计划的10个考试类中选择考试四类(农林牧渔、轻工纺织、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等所涉及专业)。但不能报考对口计划。
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按各自高考报名时的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从10个考试类中选择考试四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考生网上报考缴费成功后,于4月7日9时至10日17时再次登录单招平台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1.命题组成员:由参加单招联考院校的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农林牧渔、轻工纺织、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所涉及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按照便于考生参加考试的原则,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设置在同一考点。
第一考点:面向保定、秦皇岛、唐山、承德、张家口、廊坊、定州等地考生,考点设在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是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13号。
第二考点:面向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辛集、沧州(含华北石油)等地考生,考点设在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是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残疾考生,可在所选择考试类的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或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由牵头院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类型。
各考点负责本考点的考务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1)请考生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进出考点、考场时均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识别验证时需摘下口罩主动配合外,在考点内时段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人考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河北健康码”绿码, “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坚持考前14天每日“打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见附件一、二)。
(3)本人考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考前72小时内“河北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以上材料要求考生在每场次考试时交给监考人员一份,请考生提前将相关身体健康证明材料准备充足。
(4)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 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每科目入场时须主动提交72小时内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5)若发现发热但经医务人员确诊无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考生和医务人员确诊有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考生按《2021 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四类和对口农林类对口畜牧兽医类联考疫情防范工作方案》规定分别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内考试,不得交叉。
(6)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采取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进行,满分450分。由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和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内容按考生类别分为以下两类:
文化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语文、数学科目的成绩折算替代。具体折算方法和对应分值为: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E—50分。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替代(所缺科目成绩为零),在报考时进行选择。
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单招联考第四类和对口农林类、对口畜牧兽医类确定英语为专业基础考试科目,满分100分。使用学考成绩的考生,用英语学考成绩折算替代专业基础考试成绩,具体折算对应分值为:A—90分;B—75分;C—60分;D—45分;E—30分。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如未参加,则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成绩为零。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职业潜质、专业认知能力、应变能力和道德修养等方面的知识,满分350分。
省教育厅中考中心负责向各牵头院校提供有关考生的学考成绩。
具有2021年全省对口农林类、畜牧兽医类专业考试成绩的,可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总分390分)折算替代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450分),成绩保留整数,并四舍五入,在报考时进行选择。没有相应对口专业成绩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如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成绩为零。
牵头院校负责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作弊考生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
对单招中违规的院校和工作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1.评卷组成员:由单招联考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
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各考试类考试实施方案、以及各单招院校的招生简章,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单招平台”报考的志愿无效。
4月22日14 时至23 日12 时,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二志愿。高职单招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
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
1.报考高职单招考试四类和对口农林类、对口畜牧兽医类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满分300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向低分依次排序。
同分考生先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再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专业基础(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单科成绩。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3.缺考成绩处理: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计(学考成绩不全者不属于缺考)。有缺考项的考生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4.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证明信。免试资格审查与公示工作由考生报考院校负责。各报考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各录取院校自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并完成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
免试考生申请单招院校免试具体要求见相关学院官网,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考试。
5.考试考生根据排序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后单招院校的同分考生的录取原则见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录取结束后,高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各组考牵头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和本校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加强考试招生场所的清洁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联系电话:0312 —5917288 5917388
联系电话:0311 —85110111 85110222 85110036
对口农林类、对口畜牧兽医类联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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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漏报、瞒报、虚报造成相关后果,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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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在校期间无新冠肺炎接触史、过往史,身体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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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为每科目入场时提交一份。签字均为手写签字。
对口农林类、对口畜牧兽医类联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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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在家期间无新冠肺炎接触史、过往史,身体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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