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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作品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09-22
各处室、系部:
接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通知,需在全院范围内征集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内容
在开展网络宣传思想研究和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作品,氛围网络文章、“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三类。
(1)网络文章是指在网络上撰写发表的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等方面的文章,包括学术论文、时政博文、精要评论等。
(2)“微”作品是指在开展网络育人过程中设计、拍摄、制作并传播到网上的视频短片,包括微课堂、微视频、微电影、微公益广告等作品。
(3)工作案例是指在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师生网络素养、开展网络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教育、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过程中研究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网络教育管理系统、手机APP、网站栏目、网络公众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社团等。
二、项目要求
作品须为2015年原创(即2015年1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期前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要体现立德树人基本导向,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高校网络文化繁荣发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成效明显。
(1)网络文章要观点正确、立场鲜明,体现以理服人、以文化人,对广大师生网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2)“微”作品要有思想性、深刻性、生动性。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摄影制作等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要能体现价值观引导,能激发感情共鸣,能倡导网络文明,并且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3)工作案例要体现网络宣传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已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有固定的工作平台、可靠条件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和明显的育人实效,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三、申报办法
(1)网络文章和“微”作品均需提供发布传播的网络链接地址,包括网页截图、上传时间、转发、评论和引用量等(取单一网络平台的最高值,不用重复累加),以及能佐证作品网络影响力的材料。
(2)“微”作品要在片头文字表面“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片长不超过600秒(10分钟)。
(3)工作案例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5000字以内。
四、截止时间
征集上报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15日
五、上交地点和联系电话
地点:党政办 行政楼203室
联系电话:8520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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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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