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教学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文件 -> 正文

永利总站ylzz55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修订)

阅读次数: 日期:2019-03-28

永利总站ylzz55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修订)

一、 总则

第一条 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执行和修改是高等学校最重要的教学立法和执法活动之一,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原则、内容及程序

第三条 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

1. 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

2. 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

3. 坚持共同研制,校企协作育人。

4. 坚持时代特色,深化教育教学。

5. 坚持自主诊改,推动持续改进。

第四条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专业名称及代码

2.入学要求

3.修业年限

4.职业面向

5.培养目标

6.培养规格

7.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2)专业课程

8.教学安排

教学安排是对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实施进程的总体安排,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体现,应尊重学生的学习规律,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注重课程衔接,优化课程安排次序,明确学期周数分配,科学编制教学进程表。

教学进程表是根据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具体安排,是培养方案的核心,必须明确各门课程和各个环节的名称、性质、学时、学分、开课时序、考核(或评价)方式等等,对课堂教学、顶岗实习等各方面做出全面安排。

9.实施保障

10.毕业要求第五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或修订,应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协调,各院系负责具体实施。需经过以下程序:

1.各院系根据原则和要求,组织各专业建设委员会要做好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2.教务处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

发展规划等,提出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3.由各二级学院院长牵头,教研室组织专业相关人员,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经过两级论证,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指导意见,组织人员论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组织召开校外专家评审会,根据校外专家评审意见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再次进行调整和完善,形成方案定稿。

5.各院系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统一交由教务处报送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院级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和执行

第六条 人才培养方案是组织教学的依据,为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连续性、稳定性,人才培养方案经批准后,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院系必须严格执行。

第七条 人才培养方案是重要的教学文件,经审批执行后,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凡未经批准随意改动人才培养方案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八条 各院系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每学期教学计划的维护工作,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认真核对各门课程排课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录入和教学任务报送等工作。

第九条 在实施培养方案的过程中,教务处和各院系通过学生座谈会、教学检查、听课、教学督导等方式,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第十条 各院系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技术技能发展趋势、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等,及时调整完善,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四、人才培养方案的变更

第十一条 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凡更改课程名称、开课时间、课程顺序、考核方式以及课程增、减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动等情况,均属调整和修改人才培养方案。

第十二条 人才培养方案确需变更,院系应在下学期执行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前填写《永利总站ylzz55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批表》(见附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审议报主管院长批准后实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永利总站ylzz55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批表

教务处

2019111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