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推动学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建设和管理,形成聚焦内涵发展的新机制和新常态,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专业是根据学校专业发展战略,择优确定并重点建设的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平台,是带动学校教学改革的龙头,其建设水平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标志。
第三条 重点专业建设要与其它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团队等重点建设项目有机结合,鼓励各重点专业多渠道整合资源。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第四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导向。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办出特色,推动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着力加强重点专业建设,紧跟当前产业行业深度跨界发展的新趋势;加快重点专业建设步伐,加大重点专业建设扶持力度,加强重点专业内涵建设。第五条重点专业建设总体目标是按照“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的原则和“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改革优先、成效明显”的要求,遴选校内教学质量高、教学基础条件好、师资力量强,在校内甚至省内、国内同类专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专业。通过建设,使这些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实习实训条件、校企合作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
第三章 建设原则
第六条 专业标准引领原则。重点专业建设要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河北省高职示范专业建设评估方案》和《永利总站ylzz55专业建设质量标准》为依据。
第七条 注重专业内涵建设原则。注重课程体系及课程内容的优化更新,使之富含职业经验技法,更具技术含量,更加符合相关产业技术发展要求;专业骨干教师应具有较高技术技能水平和因材施教的教学能力,专业教学团队注重积累、使用教学成果,工作业绩突出。
第八条 鼓励创新对接产业原则。鼓励突破传统,创设与信息时代相关联的具有“互联网+”特性的专业;鼓励开发与地方产业结合紧密的特色专业、紧缺专业;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发的专业。
第九条 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采取竞争择优的办法,对重点专业进行动态调整。保持全校专业总数的20%为重点专业的总量控制。每年考核,每两年组织认定和申报,对不达标的专业取消重点专业相应待遇。
第十条 支持政策与绩效配套原则。对踏踏实实重视内涵发展的专业给予肯定和鼓励,力争持续有序地对重点专业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
第四章 推荐申报
第十一条 推荐、申报条件
(一)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的优势专业。
(二)人才培养能较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的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拥有一支专业、年龄、学历(学位)和职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和实践能力、团结协作、创新进取精神且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三)专业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领域内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教改成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专业建设方案应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五)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基本满足专业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或职业界有比较密切的联系。
(六)毕业生就业质量好,且必须有三届以上毕业生。
第十二条 遴选程序
(一)由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组织推荐拟申报的专业,提交申报材料,《永利总站ylzz55重点专业申报书》(附件1)。
(二)符合申报资格的专业,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
(三)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拟立项的校级重点专业,进行公示;
(四)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的重点专业,由学校发文公布。
第五章 建设目标
第十三条 重点专业应达到以下建设目标:
(一)优化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规划紧扣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发展战略,定位准确,科学合理;专业定位与我省或行业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相一致,专业发展对接行业优势明显,能服务区域经济转型、产业升级需求。创新校企合作共建专业机制,搭建协同育人平台,社会、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合作企业质量高;创新现代学徒制、订单式等人才培养模式,行业、企业承担人才培养任务明确,学生受益面广,订单学生数量较多。
(二)加强课程建设。对接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校企合作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构建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内容;对接职业标准,研制出课程标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成效显著,能够切实辅教辅学;积极开发微课、在线开放课程等,信息化教学资源类型丰富,数量多,应用效果好;校企合作开发专业课程教材,职业教育特色鲜明。
(三)推动教学改革。积极推行信息化教学改革,实施翻转课堂、混合式等教学模式;积极推进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方式,探索多样化教学方法;考核方式契合课程特点,积极推行过程性考核,注重综合评价。
(四)提升师资水平。师资队伍结构优化,专业教师技艺精湛,“双师型”教师比例高,高级职称比例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高,教改成果突出,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大赛成绩突出;专任教师企业经历丰富,参与企业技术革新、工艺改造项目,教科研成果丰硕;兼职教师素质优良,承担专业课时比例大。专业带头人在行业有一定影响,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专业水平高,教科研能力强,层次高;专业带头人聘任、培养和考核制度健全,实施有效,能力提升明显。建立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完善教师轮训制度;建立教师企业实践锻炼、专业教学能力提升等长效机制。
(五)改善教学条件。与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规模企业合作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实习实训条件优良,生均仪器设备值达到国家基本要求;教学仪器设备利用率高,实验、实习开出率高。校外实践基地稳定,专业对口,企业具有一定规模或行业影响力大,硬件水平高,企业指导教师数量多、层次高;校企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学方案,共同组织实施实践教学,顶岗实习等校外实习管理规范,实习效果好。
(六)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结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力量雄厚,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条件优良,平台类型丰富;建有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有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创业项目。积极参与“互联网+”等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成绩显著。
(七)科研与社会服务。承担国家级/省级课题数量多,水平高,纵向科研经费到款额高;发表科研论文数量多、质量高;获得国家级/省级科研成果多和专利数量多。政校企组建研发与技术服务平台,协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成效显著;依托专业资源,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横向科研经费到款额高,技术交易到款额高。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培训,年培训量大,效果好;主动面向社区开展服务、共享教育资源。
(八)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三年招生形势好,完成招生计划,在校生规模大;近三年第一志愿报考率高,报到率高。学生就业对口率高、起薪高、满意度高,拥有行业内影响力较大的优秀毕业生;首次就业率高,用人单位对学生满意度高;形成了毕业生对人才培养工作的反馈机制。技能大赛与专业教学紧密结合,学生受益面广,社会认可度高。第十四条校级重点专业建设单位应按照学校的总体定位制定专业具体建设方案,注重形成若干个有影响的优势专业群,注重培育有特色的专业,为申报各级重点专业积累能量,创造条件。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重点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专业学生人数年均80人以下,建设经费为5000元/年;80—120人,建设经费为7500元/年;超过120人,建设经费为10000元/年。承担综合性专项建设项目的专业(现代学徒制项目、专业资源库项目、专业建设项目、教学团队项目等),在项目建设期,按照校级增加10%、省级增加30%、国家级增加50%拨付经费,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学院给予配套支持。
第十六条 重点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采用分阶段拨付的方式,在建设周期内先拨付一定数量的基础建设经费。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专业,将终止项目建设经费的支持。
第十七条 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专业建设调研费、教材建设费、讲义费、成果鉴定费、会议费、实训基地建设费、师资队伍的建设费等。
第十八条 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经费应专款专用,开支范围必须符合专业建设方案的范围,不得截留、挪用。其经费由二级学院按计划支配使用,接受学校教务处和财务处的监督。
第七章 建设步骤
第十九条 逐步完成重点专业建设计划总数。依照标准,逐步完成所有重点专业的评审认定。
第二十条建设期满后,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校级重点专业建设情况及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估、验收。验收结果在全校公示,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对已认定的重点专业进行年度考核。每年10月,组织专家对已认定的重点专业进行考核,打分排序,提炼成果、总结经验和问题,得出对已认定的重点专业的考核结果。
对已认定的重点专业每两年重新认定一次,填写《永利总站ylzz55重点专业任务书》(附件3),与新申报重点专业工作同期进行。在已认定的重点专业中,两年考核结果平均在后20%的,予以撤销,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第二十二条 常态化评审新申报重点专业。每两年一次,组织专家对新申请的重点专业进行评审、打分排序。对新申报达标的重点专业,予以择优认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树立实事求是风尚。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抓好专业内涵建设,在重点专业申报过程中防止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凡虚报作假,一经发现,一票否决。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永利总站ylzz55重点专业申报书
2. 永利总站ylzz55重点专业任务书
教务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