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校展室的藏品,收集到更多的校史资料,学院决定面向院内各系部,全院师生员工,历届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学校各个时期的历史资料。现将征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永利总站ylzz55、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石家庄北方专修学院、石家庄知行专修学院等不同历史时期的所有校史资料。
二、征集时间
2011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
三、征集内容
1.各级领导、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来院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录音带、录像带、有关领导及国内外友人的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2.学院历任领导和教职工的工作手稿、信函、照片、证书以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3.我院团体和师生员工个人在校内外获得省、市以上的各级各类奖杯、奖状、奖章等奖品及荣誉证书等。我院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等。
4.学院各时期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教具模型、学生证、借书证、记分册、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校内使用的票证等。
5.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品及通讯录等。
6.学院各个时期的印章、校标、校旗、校徽、证章及重要报纸、杂志、简报、批文等。学院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
7.学院在各个时期组织的大型活动有关照片和音像资料。
8.友好单位或个人赠送给我院的反映重要活动的纪念品等。
9.校友赠送给学院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等。
10.教职员工和校友在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证书、奖品、纪念品和照片等。
11.反映或记载校友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
12.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四、展品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学校制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所有权归学校;
(二)特别珍贵且本人欲自己保存原件的,学校将代管代展实物,双方签定代保管协议,所有权不变,学校也可用复制件展出;
(三)集体所获荣誉资料在各系部展柜展出;
五、联系方式
地址:永利总站ylzz55党政办公室
电话:0311-85201116 85201003